来源: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-共青团委员会
时间: 2022-06-19 19:16
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的建设,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与主动性,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激发我校团员青年奋发进取,健康成才,做党的得力助手和坚强后备军,我校团委每年开展“五四”系列评优工作。为使这一工作进一步合理化,系统化和规范化,增加透明度,特制定此评选细则。
第一章、五四红旗分团委评选细则
(一)评选条件
1.思想教育
主动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;
(1)组织青年团员关心时事政治,学理论、用理论;
(2)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;
(3)积极开展理想道德教育,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理想目标和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;
(4)加强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教育;
(5)加强青年学生心理素质锻炼;
2.组织建设
(1)严格依据《团章》、《基层团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,有完整的团总支组织机构和部门设置,各基层团组织设置合理,班子健全,按期换届;
(2)有严格的入团程序;
(3)有团员登记制度;
(4)团员日记、团费收缴、团支部活动正常,支部手册、分团委工作手册填写正常;
(5)有推优入党的程序规定;
(6)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;
3.校园文化建设
(1)重视学生文化艺术素质的培养,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艺术活动;
(2)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文化艺术活动;
(3)积极开展课外活动,各项活动能和各学院专业紧密结合;
4.志愿实践
(1)重视团员青年社会实践,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志愿实践活动;
(2)积极配合红十字会开展无偿献血活动;
5.宣传阵地建设
(1)重视宣传阵地建设,有专门的管理制度;
(2)配合学校做好宣传工作;
(3)遵守宣传阵地管理规定,不乱张贴、不滥用宣传栏,对宣传内容进行监管;
6.完成上级团委工作
主动承办校团委各项活动,并出色完成任务的。围绕校团委中心工作,积极开展各分团委工作。准时出席团的各种工作会议,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7.特色工作
各分团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结合学校自身特点,开展各项有利于促进良好学风形成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有利于大学生成才就业的各项活动。
(二)评选程序
1.申报:各参评分团委写出年度工作总结,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;在工作总结基础上,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;
2.评比:根据分团委申请,结合各分团委的日常工作,给各分团委评定打分。评比由校团委按照百分制量化打分,团委审批。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。得分第一名为“五四红旗分团委”。评分后公示三天,接受群众监督及意见反馈。无异议的审批为“五四红旗分团委”。
(三)评选名额
“五四红旗分团委”名额从参评单位的考核结果中评定出一个。
第二章、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
(一)评选条件
1.班子健全,按期换届,经民主选举产生;班子整体素质高,作风扎实,富有开拓创新精神;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,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;
2.认真做好团员发展,团员教育管理,“推优”和团费收缴等工作,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;工作制度健全有效;
3.团员积极履行义务,有正常的组织生活及团支部活动;
4.支部团员自觉起到模范作用,没有违纪处分情况;
5.组织工作得力,能坚持定期组织支部活动,组织生活具体明确,团员评议详细,并有书面总结材料;
6.团支部团员学习态度端正,学风优良;
7.团支部无人加入法轮功等非法组织;
8.能够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,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,出色完成各项任务;
9.能够大胆创新,开展特色工作,主题团日活动质量高,收益大,覆盖面广,并有详实的文字总结材料;
10.工作规范,有计划,有总结,能形成文字,且把资料保存完好。
(二)评选程序
1.申报:各参评团支部写出年度工作总结,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;在工作总结基础上,向所在分团委提交书面申请;
2.分团委初评:根据支部申请,结合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,各分团委对各团支部进行初评,并将初评结果上报校团委;
3.校团委审批:在各分团委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,校团委对申报团支部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审批为先进团支部。
(三)评选名额
“先进团支部”名额占分团委总数的30%。
第三章、优秀团干部评选细则
(一)评选条件
1.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科学与真理,勇于与伪科学斗争;
2.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热爱团的工作,熟悉团的业务,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有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,工作勤恳有效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;
3.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在专业课的学习中成绩优良;
4.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,能够密切联系群众,虚心学习,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,并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。
(二)评选程序
1.推荐:各基层团组织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;
2.初评:分团委进行初评后,本人填写相应推荐材料,报校团委;
3.终评:校团委评审进行终评审批,并予以公布,表彰。
(三)评选名额
“优秀团干部”名额占各级团组织团干总数的30% 。
第四章、优秀团员评选细则
(一)评选条件
1.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;
2.积极参与各项活动,能起到团员的带头作用;
3.努力学习专业知识,刻苦钻研,成绩优良;
4.自觉履行团员的权利与义务,按时缴纳团费,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,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;关心团的事业,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,积极参加班,团,校(学院)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,公益活动,义务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;
5.在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,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。
(二)评选程序:参考“优秀团干部”评选程序
(三)评选名额
“优秀团员”评选名额占每个支部已交团费的团员总数的15%。
第五章、附 则
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,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委员会。
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